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一、没按合同约定付款责任有哪些 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一方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第一,继续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二,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办法。可请求法院增加或适当减少。如果当事人双方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的计算方式及数额,则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损失。第三,卖方解除合同。卖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买方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方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二、交了房款迟延支付了合同有效吗 如果买方迟延支付房款,经过卖方催告并给予合理宽限期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没有支付房款的,卖方是可以与买方解除购房合同的。 合同解除后,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则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开发商一房两卖先签约方怎么去维权 如果卖方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在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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