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双方都违约了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买卖过程中都违约的,双方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也可以向对方追偿损失。在实践中一般以双方的过错互相抵消后能否继续履行合同为准,能够继续履行的不会判决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明显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会判决该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合同中一方违约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违约条款来进行规制和处理。如果不存在违约条款的话,那么一般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主张违约金,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所以违约方是没有权力主张违约责任的。 二、买二手房合同签了卖方反悔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后悔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等。 三、房产纠纷可以执行原合同吗 房产纠纷可以执行原合同。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执行原合同。如果合同合法有效,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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