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房屋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具体如下: 1、合同中有违约条款的,按违约条款处理; 2、没有违约条款的,赔偿买受人因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