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偷越国边境罪能判刑吗? |
释义 | 偷越国边境罪会判刑。 如果情节严重的,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国(边)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 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为目的,招募、拉拢、引诱、介绍、培训偷越国(边)境人员,策划、安排偷越国(边)境行为,在他人偷越国(边)境之前或者偷越国(边)境过程中被查获的,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未遂)论处;具有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基础上,结合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量刑。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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