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遗失物立法是怎样的 |
释义 | 1、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3、遗失物在交给有关部门之前,拾得人要妥善保管,否则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 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 一、遗失物拾得的要件 (一)须为遗失物 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之物。 2、占有人之丧失占有须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 3、须现在无人占有。 4、须为动产且非无主物。 (二)须有拾得的行为所谓“拾得”,指发现且占有二者结合的行为。 二、拾得遗失物的效力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所有权人等权利人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的义务。 4、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我国目前P2P相关立法情况是怎样的 1.《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7.18 (第一份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文件,相当于监管大纲,提出监管思路的雏形) 2.《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4.12 3.《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4.13 (由总到分,由互联网金融大范围到p2p小范围的专项整治方案) 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10.28 5.《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2016.10.28 6.《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2017.2.22 7.《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2017.8.24 (“1+3”监管路线、最重要的13条禁令在这里提出) 8.《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2017.12.1 9.《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7.12.8 (重点针对现金贷和小额贷款等业务的监管,首付贷,校园贷迎来全面打击) 10.《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2017.12.13 (传说中的“57号文”,暂定17年6月底前进行备案,提出了备案的原则和备案前的重点检查目标) 11.《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2018.8.8 (针对紧张的市场行情,部分借款人恶意逾期发出该通知,中国个人征信行业发展的重要一步,P2P借款人将同银行贷款一样,开始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12.《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2018.8.17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2018.8.17 (在备案延期、市场恐慌的大环境下,提出合规检查的目标、内容,以及确定了大检查最终时间为18年12月底,并根据过往的法律文件列出了108条检查清单) 在我国拿走遗失物是侵占罪吗 拿走遗失物只是构成侵占遗失罪,并不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行政立法的主体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将1979年刑法及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单行刑法、附属刑法所涉及的犯罪,经过必要的整理和编纂纳入其中。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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