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录音录像遗嘱也是法定的遗嘱形式,录音录像遗嘱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录像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录像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录像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