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能的。便民措施的通行区域依照2014年杭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确定的非浙A号牌小客车在主城区及萧山区“错峰限行”区域,具体范围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查询。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一 “浙A号牌”小客车 “浙A号牌”指现有的已在本市登记以及后续使用增量指标、更新指标登记的小客车所悬挂的小型汽车号牌。 “浙A号牌”小客车继续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的规定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二、“错峰限行”范围 (一)浙A号牌机动车。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