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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肺癌被认定为免责疾病,保险公司有误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对于被认定为免责疾病的肺癌,确实不需要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免责事由。
    2.《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患有或发生的疾病、医学检查结果或体检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免责条款指引》第九条规定:对于国家规定的疾病免责,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相应的保险免责条款。
    因此,对于被认定为免责疾病的肺癌,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有相应的保险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保险责任,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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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