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肺癌需要进行合法合规的证据准备。保险公司有可能以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费、疾病属于免赔范围等理由拒赔。因此,被保险人应准备相关的证据,比如保险合同、保险费缴纳证明、疾病诊断证明、治疗记录、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自己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疾病确实属于保险范围内。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 2.《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时,应当及时、足额地给付。 4.《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档案,并按照规定保存;病历档案应当包括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预后及医嘱等内容。 5.《医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清单化收费,开具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票据,并向患者提供明细清单。 以上法律条款均强调了保险合同的合法性、保险人的给付义务以及医疗机构的诊断记录和治疗收费规范。在准备证据时,被保险人需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说明自己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疾病属于保险范围内,并提供医疗记录和费用清单等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