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原因之一是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患有某些疾病或有过某些病史。但是,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该疾病或病史与当前的重大疾病无关,则保险公司应承担赔付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果保险人能够证明,保险标的在合同成立后发生的损失与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前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有关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有权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申请进行核定和决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赔偿金。 申诉建议: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肿瘤重疾险的理由是未如实告知,投保人可以通过提供医疗证明、病历等资料证明该疾病与当前的重大疾病无关,并在申诉时要求保险公司充分考虑证据,依据法律赔付应有的赔偿金额。同时,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