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撰写重新认定申请书 |
释义 | 撰写重新认定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需要有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邮编、电话),表明与事故认定有利害关系; 2、被申请人的主要信息,是哪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第三人信息,即其他事故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4、写明何时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认定的事实理由,如有证据或证据线索也应写明,对事故责任有何具体要求; 5、写明申请重新认定的年、月、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重新申请责任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时限申请时限是指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责任重新认定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限期为15日。 申请时限从当事人接到责任认定书后的第二天算起,即宣布责任的第二天算起。 时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以后的第一日为时限届满的日期。 (二)申请人条件申请人是事故各方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所谓法定代理人是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代理人,般包括: 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三)受理时限接到重新认定书,在对原责任认定全面审理以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30天内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的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达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不可以重新申请呢 可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请求重新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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