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偶尔被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家暴吗? |
释义 | 男女结婚后,因为共同生活产生矛盾偶尔发生争执,一方性情偏激的话可能会实施家庭暴力。不过,因为不是经常性地遭到家庭暴力,所以有些人便以为无法认定为家暴。那么,这是否属于家暴,可以先跟一般争吵区分。 实际中,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未给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属于一般的争吵,不构成家庭暴力。 反之,只要给受害人的身体、精神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即会被认定为家暴。所以,只是偶尔或者经常性地遭受家庭暴力,不是构成家暴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所以不影响家暴的认定。 并且,认定为家暴的可以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 1、身体暴力 (1)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 (2)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者羞辱行为; (3)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 (4)由第三者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等。 2、精神暴力 (1)冷暴力; (2)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 (3)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等等。 3、性暴力 (1)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 (2)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 (3)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行为等等。 最后,在共同生活时遭到一方家暴的,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即不属于一般争吵,可以确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家暴。如果遭受的伤害较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积极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对方。 一、家暴把妻子的耳膜打破听骨链断裂怎么判刑 行为人故意将受害人的耳膜被打破的,造成轻伤及以上损害,实施伤害的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家庭暴力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公婆媳、岳父母婿、兄弟姐妹、祖孙间及其他家庭成员间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及性暴力行为,是家庭成员中一方企图用暴力控制另一方的滥施权利。其中,身体暴力是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身体的有形伤害行为;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精神的无形伤害行为;性暴力是配偶间和其他家庭成员间以暴力形式强行性行为或变态性行为。按家庭成员的关系划分,家庭暴力可以分为夫妻暴力、父母与子女间的暴力、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对残疾家庭成员的暴力等。 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夫妻暴力是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一种,它是指夫妻之间一切形式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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