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临时工 旷工 一天扣三天 工资 不合法。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赔偿部分,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不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