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对于理赔事项有调查、鉴定和审核的权利,但该权利不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因此,虽然保险人有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明文件的权利,但被保险人也应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过多,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并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一条:“保险人对于理赔事项有调查、鉴定和审核的权利。” 2.《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金给付申请时,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总之,被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保险公司也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调查。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过多,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并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