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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我曾经有过烧伤史,但目前已经康复,是否还需要在投保时告知保险公司?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有义务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相关信息。如果投保人曾经有过烧伤史,应该在投保时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保险公司承担超出原定范围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其他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事项。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已经给付的保险金不返还,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导致保险人不同意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故意隐瞒病情或者伪造病历等证明材料,骗取医疗费用或者保险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故意损毁重要证明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医疗费用或者保险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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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3: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