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诉法修改内容解读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增加并确认了网络在线诉讼,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同时认可线下和线上诉讼活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拓宽独任制审判的适用,在基层法院、中院二审民事案件领域扩大了独任制的适用范围,在一些事实清楚、关系明确的普通程序案件中,附条件地适用独任制,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修改完善电子送达制度,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 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一、民事诉讼活动中中院管辖的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送达的方式有: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公告送达; 6.电子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四)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五)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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