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事诉讼流程怎样办理 (一)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 法定代理人 代为讼诉。 (二)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三)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四)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 民事责任 等。 (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民事诉讼的特性 (一)公权性 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二)强制性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民事诉讼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 (三)程序性 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四)特定性 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 民事权利 义务的争议。不是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不能纳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如伦理上的冲突、政治上争议、宗教上的争议或者科学上的争议等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调整的对象。 (五)自由性 民事诉讼反应民事主体权益之争,民事主体不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有依法处分其权利的自由。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有权依法处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被告也有权处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六)规范性与正当性 民事诉讼法以及其周边法律制度如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等保障着民事诉讼的正义性,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利益不受侵蚀。程序规则的严格性并不等同于程序的复杂性,其含义是指确保当事人权益的强行性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即产生一定的程序制裁。 三、民事诉讼委托书格式 委托人:王××,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省××市人,××市××公司职工,住××市××路××号 委托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受托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委托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代理人:张××,××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代理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代理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