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事争议仲裁保障执行申请书 保障执行申请人申请被保障执行单位(被申请人) 姓名单位名称 性别单位性质 年龄主要负责人 姓名 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 性别 主要负责人 年龄 有效证 件及 号码主要负责人 有效证件及号码 职务或职称主要负责人 职务或职称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申请人 请求 事项请求保障执行机关保障执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仲裁调解协议)书和人仲裁字()第号仲裁决定书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终局裁定。 申请人 请求 理由因被申请人至今仍未执行(完全执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仲裁调解协议)书和人仲裁字()第号仲裁决定书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终局裁定,根据《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和《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保障执行办法(试行)》(渝府发[2002]94号)的有关规定请求保障执行机关保障执行。 此致 呈:(保障执行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仲裁调解协议)书 2.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