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
释义 |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 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终止,各种死亡试验都不起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出现尸斑等,即可认定为真正的死亡。 一、北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标准有什么 北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标准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会根据不同的损害程度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处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作为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按实际支出计算。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后,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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