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新高考规定3+1+2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为必考。 物理、历史两门科目选择一门。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选择两门。 法律依据: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3+1+2”模式 2019年4月23日,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8省市将采用“3+1+2”模式。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 “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 “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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