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广西新高考规定3+1+2
释义
    法律分析: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为必考。
    物理、历史两门科目选择一门。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选择两门。
    法律依据: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3+1+2”模式
    2019年4月23日,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8省市将采用“3+1+2”模式。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
    “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
    “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6: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