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
释义 | 有借条对方不承认,债权人应该收集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做出判决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别人欠钱没欠条如何解决 被别人欠钱的可以直接向其索要欠款;如果对方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起诉后要注意搜集对方欠款,以及欠款尚未归还的证据,如可以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如果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还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需要注意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二、只有一张手写欠条可以起诉成功吗? 可以。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起诉的,并不表示当事人就一定能胜诉,根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的义务,对于只有借条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的诉讼,根据现有司法规定,如果借款数额较大,或对方不承认收到借款的,则原则上原告(债权人)应该就实际履行借款合同、将借款交付对方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无法举证的,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如果不配合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配合或者拒绝办理房产过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向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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