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 自费支付:在住院治疗期间,医院会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并开具发票或收据。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患者需要先进行自费部分的支付,即报销范围之外的费用。2. 预交金抵扣:在住院时,患者可以将预交金用于抵扣住院费用。但需注意医院对于预交金的具体使用规定,有些医院仅允许预交金用于抵扣住院费用,而不包括其他相关费用。3. 出院结算:在出院时,医院会提供详细的结算单据,包括住院费、药品费等各项费用。患者需要进行自费部分的支付,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报销之需。4. 报销手续:患者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住院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根据规定,社保局会审核患者的身份及医疗费用,然后退还医保报销部分给患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