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重疾险公司拒绝或少赔,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确定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的重疾诊断标准。其次,可以提交申诉,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和医学报告,请求重新评估。如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最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2.《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标的进行风险评估,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除或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 3.《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理赔,对于不属于免赔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应当支付保险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如果保险公司未依据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对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报告、病历等材料来确定损害程度和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