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中标候选人数量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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