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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衡水市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释义
    衡水市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15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6、申请公租房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公租房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资料。
    需要的资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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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