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会在企业的作用在于管理人员和决策,具体如下: 1、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 2、挑选、聘任和监督经理人员 , 并掌握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奖惩 3、协调公司与股东、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4、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的职权也受到三个方面的限制: 1、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2、董事会不得超出股东授与他们的权限范围行事; 3、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与董事会的决议发生冲突, 应以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准, 股东大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以致改选董事会。 二、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 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