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证人证言要真实,同时要独立,只有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独立的证人证言才有法律效力,另外各个证人对事件的感知程度,文化水平,社会阅历等均决定了证言的效力,所以群众联名的证据,只是一个材料,需要法院认真的核对,需要当事人指证。未经出庭当庭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判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