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借条原件丢了开庭复印件行吗 |
释义 | 可以,但除了借条复印件,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只有借条复印件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借钱不还借条原件丢了向法院起诉时需提供哪些证据?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二、借条丢失不还钱收集证据有哪些注意事项? 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 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 三、借条丢失借钱不还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2、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收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四、借条丢失借钱不还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五、借条丢失借钱不还哪些行为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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