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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原件丢失,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释义
    

法律主观:
    


    借条的原件丢了,复印如果满足了特定的条件也是有用的,即要有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提供复印件的当事人提供原件印证或提供原件线索,经查确有其原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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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