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录音录像的查阅是否需要律师签署保密协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录音录像的查阅不需要律师签署保密协议。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在履行职责时,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与其承办的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证据材料,对这些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依法会见被告人,有权查阅案卷和证据材料,并可以向被告人通报案卷和证据材料的情况。”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于律师会见被告人的情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制作会见记录。会见记录应当反映会见的时间、地点、人员、会见时间、会见方式、会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有权查阅案卷和证据材料,并可以向被告人通报案卷和证据材料的情况。因此,律师会见录音录像的查阅不需要律师签署保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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