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投保人对虚假宣传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人对保险合同内容作虚假陈述或者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损失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投保人的虚假行为并未对保险事故或保险金产生影响,或者无法造成保险事故或保险金的发生,保险公司也不得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三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被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作虚假陈述或者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从而引起保险事故发生或者无法获得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投保人对被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作虚假陈述或者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但未造成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金产生的,保险人不得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其义务的目的不能实现,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