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得知,试用期的期限一般可以分为一个月、二个月以及六个月三种。 一、以试用期绩效考核不合格辞退员工要给补偿吗 网友问题: 律师你好哦,我是公司的一名人事主管,最近我们公司有一名员工下个月就过试用期了,但是老板对他不是很满意,想不要他,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因为试用期绩效考核不合格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什么吗? 律师回答: 解聘试用期员工是否需要赔偿关键是看用什么理由解聘的。如果是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就不需要任何赔偿。 大前提: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 录用条件可以体现在招聘信息中,也可以体现在由员工签字的入职材料或劳动合同中;录用条件可以包含学历、外语能力、绩效等客观要求,也可以包含沟通协调、责任心等主观要求。 考核标准应通过绩效考核制度确立,绩效考核制度应告知员工,考核标准应客观、可操作并明确规定不符合的标准。 小前提:员工的学历、外语能力存在造假,真实的学历或外语能力低于录用要求,或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结论:该名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辞退试用期员工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首先,员工入职前,企业就应当确定明确的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并且进行公示。 其次,要建立一套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考核应当客观,建议在试用期内应合理安排每次的考核周期,以保证考核的公正。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是在试用期内。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