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照多址”登记除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要求,参照提交变更住所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一照多址”申请报告、承诺书、新增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等。“一址多照”的申请中,必须写明新增经营场所拟从事的经营项目,新增经营场所与原企业的关系,拟申请领取的营业执照副本数量等,企业加盖公章,还需全体股东或合伙人或投资者签名。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