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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总部和公司可以相互签合同吗
释义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相互之间签合同。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分公司被注销了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分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总公司,没有总公司或者总公司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能否进行股权投资
    分公司不能进行股权投资。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以其名义单独对外生产经营,不能对外投资。
    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字、章程和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是否需要承担
    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
    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因此也就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担债务就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对于自己的债务还不能独立承担,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就更没有承担的资格了,所以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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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2: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