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做孙子的,在以下情况中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女儿嫁出去了还要不要赡养父母
 女儿嫁出去了还要赡养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赡养的对象如下:
 1、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嫁出去的女儿要赡养老人吗?
 出嫁的女儿不分家产依然是有必要赡养老人的,且属于其法定义务。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三、母亲改嫁后老了老了应该谁赡养
 母亲改嫁后由有能力的成年子女抚养。法定赡养人包括有成年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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