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受行政警告的多久可以申请撤销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警告的期限是6个月,对警告处分有异议的,可以在6个月内申请申诉,申诉通过后就会撤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第四十八条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二、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在哪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