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工资的。在试用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应该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给予报酬。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若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