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并没有买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 工伤保险 待遇,具体根据当地标准及自己 工资 计算。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