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态护林员政策实施3年来,在各地产生了一系列好的政策效果。安徽省、江西省推行林长制,在基层建立“一长一警多员”的管护框架,生态护林员是林长制管护人员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七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