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集体所有土地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一、小产权房更名时是否需要开发商去变更 小产权房就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修建的房子。这类房子仅限于在本村村民之间流通转让,外地人购买是非法行为,更不会有开发商为您办理更名了。 小产权房由于房产证不属于个人,属于集体,所以私人之间的产权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交易产生的风险会比较大。目前小产权房在我国是“不合法”的,当然国家也没有征税。如果遇上房子被抵押、查封、拍卖等情况,即使你住在里面,也是无权干涉的, 小产权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分两种,一种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也就是建在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只属于该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只能在本村的村民之间流转;建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耕地,这种属于违建。你要知道,小产权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产权证,也不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所以不建议购买小产权的房子,没有产权,一旦发生问题,也很难去维权。 所谓的“小产权”就是说,你不能获得国家直接颁发的产权证,一般只有集体产权证,是没法过户的。违法交易的风险自担。身边这样的例子不少,有很多人前些年买的城中村民的院子,如今拆迁反悔的不少,说事的给加点利息,不说事的只退给当初交易的房款原价,因为交易是违法的,交易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一旦出现拆迁啊,违建啊什么的,有些苦果只能往自己肚子里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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