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不能随意处理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在处理共同财产中的贵重财产时,一方必须经另一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的,一般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是对方有足够的利益,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行为,也善意购买,同时支付合理的对价,并完成房屋产权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不能主张恢复房屋。 一、结婚买房需要对方同意吗? 个人以其个人财产买房的,一般无需对方同意,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吗,则需要对方同意。婚后卖个人房产不需要对方同意,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二、夫妻一方签订卖房合同有效吗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 1、无效。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产权证上只登记有一人名字,夫妻任何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2、有效。 无论从法理上来讲还是从实践判案来看,如果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且房屋已经进行了交付或过户登记,合同不仅是有效的,没有交付或者过户的,还应当继续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