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成都不买房怎样提取公积金
释义
    成都公积金提取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可以用于大修自住住房、单位房改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租房或建造自住住房;第二种情况是用于患重大疾病、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职工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完
    法律分析
    成都不买房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两种情况。首先,如果成都不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大修自住住房、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翻建自住住房、租房或建造自住住房。第二种情况是用于患重大疾病、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职工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拓展延伸
    成都是中国四川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一个经济、文化、科技、交通都较为发达的城市。成都有很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提供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来分析一下成都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首先,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条,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上限为职工和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
    其次,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
    此外,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有效、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成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进行管理,保障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有效、公平、公正。
    结语
    成都公积金提取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于大修自住住房、单位房改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租房或建造自住住房;二是用于患重大疾病、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职工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在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6: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