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退申请期限规定 |
释义 | 按规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鉴定受理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三个月1-22日;市劳动鉴定办公室组织体检时间为次季度首月10日前;市鉴定委员会评审时间为次季度次月上旬;下发鉴定结论通知时间为次季度次月15-25日。 法律分析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鉴定受理时间:每季度的第三个月1—22日; (2)市劳动鉴定办公室组织体检时间:次季度首月10日前; (3)市鉴定委员会评审时间为:次季度次月上旬; (4)下发鉴定结论通知时间:次季度次月15--25日。三、特殊工种退休 拓展延伸 病退申请期限管理措施 病退申请期限管理措施是指针对员工因疾病需要提出病退申请的情况,为了确保申请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雇主或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规定病退申请的截止日期、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程序和流程等。通过明确期限和要求,病退申请期限管理措施可以有效管理和监控员工的病退申请,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同时,这些措施也能够促使员工及时提出申请,减少滥用病退制度的风险,维护工作秩序和员工福利的平衡。 结语 根据以上时间安排和特殊工种退休扩展延伸的情况,病退申请期限管理措施的制定是为了确保申请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通过明确期限和要求,有效管理和监控员工的病退申请,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同时,这些措施也能促使员工及时提出申请,减少滥用病退制度的风险,维护工作秩序和员工福利的平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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