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予起诉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满足特定情形下,检察院必须做出不起诉决定;而免予起诉则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决定是否起诉。 法律分析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不一样。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拓展延伸 免于起诉与不予起诉的区别与解释 免于起诉与不予起诉是两个法律概念,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在含义和适用条件上存在差异。免于起诉是指法院或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公诉,即不将其送上法庭受审。而不予起诉则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等原因,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公诉。免于起诉是一种主动的权利行使,而不予起诉是一种被动的决定。在具体适用上,免于起诉通常适用于特定的情况,如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而不予起诉则更加灵活,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结语 两者虽有相似之处,但在法律意义和适用条件上存在差异。免于起诉是指法院或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决定不提起公诉,不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送上法庭受审。而不予起诉则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等原因,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公诉。免于起诉是主动权利行使,而不予起诉是被动决定。具体适用上,免于起诉通常适用于特定情形,而不予起诉更加灵活,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