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防范转移财产,怎样申请?
释义
    一、如何防范离婚转移财产对到期、未到期债权的隐匿、转移给离婚争执中的当事人权益保护带来另一困难。若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某项经营或共同经手了某笔借款,对于债权的掌握能够一清二楚。可要是配偶并未参与到对方的经营中,或未直接经手生活中的某笔借款,对于债权的掌握则会非常困难。特别是,对方是公司的重要股东,或直接控制公司的经营,公司的对外债权实际就是对方的应得红利,在夫妻离异时,故意不去结算到期债权,那么配偶的应得权益根本就无从保障。此种情形多发生在对方经营的是“皮包公司”,股权结构相对简单的公司经营中。可有三项策略应对债权的隐匿、转移:
    (一)向对方所在公司的财务人员打听,在夫妻双方的关系未闹至公司时,财务人员对公司重要股东的配偶还是会非常尊重的。
    (二)了解对方最近一两年是否持有过哪些公司的现金或转账支票,一般来说与这些公司有业务关系,根据交易惯例,常常会有尾款未结清;
    (三)了解对方或对方经营的公司最近一两年的业务关系,与哪些公司有合作关系,向这些公司打听是否有未结款项;
    二、怎样申请财产保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依职权对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8: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