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生证明补办流程方法如下: 1、父母持子女的 出生医学证明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到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2、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 做亲子鉴定 ,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3、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 社会抚养费 (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