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肇事赔偿 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 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 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