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稽查罚款按什么标准罚? |
释义 | 税务稽查罚款按以下标准罚: 1、偷税: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逃避追缴欠税:处以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骗税:处以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抗税: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阻挠税务检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6、非法印制发票:销毁非法印制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8、不进行纳税申报:处以不缴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9、在规定期限内不缴少缴税款,责令限缴逾期仍未缴:处以不缴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0、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多种行为的,分别处罚。 由此可见,会受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的行为包括有偷税逃税、骗税抗税、阻挠税务检查、非法印制发票以及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做依法纳税的公民,否则就会受到处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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