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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业委会成立的详细流程
释义
    本文介绍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需要多少业主同意。根据程序,需要五名或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筹备申请,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报备,进行选举投票,审议表决章程等项目,最后点票并宣布结果,即完成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注意的是,成立需要至少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五名或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筹备申请,然后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报备居民委员会。接着,进行选举投票,审议表决章程等项目,最后点票并宣布结果,即完成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注意的是,成立需要至少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业主五名以上联名向该小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五日内将其掌握的业主列表、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报居民委员会。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组十日内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提醒您,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拓展延伸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尽到以下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7.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8.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9.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10.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结语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五名或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筹备申请,并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报备居民委员会。接着进行选举投票,审议表决章程等项目,最后点票并宣布结果,即完成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注意的是,成立需要至少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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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2: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