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广安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 1.申请:申请人到车辆管理所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广安机动车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七)申请机动车转入管理辖区的; (八)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九)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 (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十一)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十二)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三、广安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百业街街道-50号,详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百业街50号1-3号综合窗口。 |